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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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3/16/2008 12:22:39 AM
发布人:xj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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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抵押登记 (一)办理地点: 办理抵押登记的使(领)馆、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,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。 (二)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。 (三)提交的资料: 1、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; 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; 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 4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。 (五)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: 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无效的; 2、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。 二、注销抵押登记 (一)办理地点: 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使(领)馆、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,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。 (二)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。 (三)提交的资料: 1、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; 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; 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。 三、下列用语的含义 (一)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: 1、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,是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。上述单位已注销、撤销或者破产,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,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,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。已撤销的机关、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,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。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,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。 2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,本身不具备领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条件的,允许使用该单位的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。 3、居民的身份证明,是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居民户口簿》。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,其身份证明是《居民身份证》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; 4、现役军人(含武警)、军队管理的离休、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《军官证》、《文职干部证》、《士兵证》、《离休证》、《退休证》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,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; 5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、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,是该使馆、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; 6、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,是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; 7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,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; 8、外国人的身份证明,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; 9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、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,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。 (二)住所的地址是指: 1、单位住所地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; 2、个人住所地址为其申报的住所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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